关于对交通违法行为人行政处罚前告知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6-1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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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交通违法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被查获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来接受处理,并且因交通违法行为人逃跑等原因无法履行告知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相关规定,现采取公告方式予以处罚前告知。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交通违法行为人未提出陈述和申辩,对符合听证条件但逾期未要求听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等详见:衢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袁*航

330821199******419

宁*生

330821196******333

吴*军

330821197******919

熊**林

330822196******116

何*耀

330821195******274

邵*渭

330821196******773

彭*良

330822195******913

郑*泽

330824199******234

余*洋

330821195******31X

郑*生

330821196******071

周*法

330821195******734

许*生

330821195******876

李*平

522127197******556

周*兴

330823196******136

附件:公告”交管12123“AP(pdf)(14).pdf

衢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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