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对衢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柯城大队、衢江大队于2025年2月至7月在执勤执法、事故处理工作中依法扣留的下列逾期未处理的涉案车辆(共计425辆,不含汽车类)予以公告,公告期为三个月。请车辆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在公告期内携带相关手续到相关单位接受处理,逾期仍未接受处理的,本支队将依法对相关车辆进行处置。
特此公告。
附件:1.2025年2月至7月柯城大队二、三轮涉案车辆清单.xls
2.2025年2月至7月衢江大队二、三轮涉案车辆清单.xls
衢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