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衢州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深化法治公安建设,提升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全面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视作法治公安建设的根本遵循与行动指南,严格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主要负责人发挥带头示范作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在日常工作中将法治思维融入公安工作的各个环节,不断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充分发挥市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抓总议要作用,灵活运用工作例会、专题会议等形式,实体化运行、常态履职,切实推动法治公安建设重点工作,会商重点疑难复杂案件。市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年共召开工作例会4次、专题会议10次。
(二)聚焦服务发展,深化“三大警务”建设。全力服务大局,擦亮共富警务品牌。创新完善“项目警官制”,保障全市“千项万亿”工程项目全部落地投产。高效运行市县护航服务中心,推出“企呼我应”微信扫码点单服务,企业诉求办结率达100%。开展护航清障,涉企“挂案”清理等系列行动,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助力企业健康发展。致力整体防控,打造多元共治圈层。实体化运行市县两级防控治理中心,闭环管控突出风险180起,成功化解86起。深化与网约车公司的合作,发动驾驶员积极举报涉诈线索。做大群防群治力量,共有2.2万人注册为义警,建成社会面160个“最小应急单元”,协助开展警情处置、巡逻联防等工作。聚焦绿色发展,筑牢浙西生态屏障。建立生态联勤警务站12个,常态化开展巡护排查工作。与周边地市签订联防联控协议,全面守护边际重点生态部位。迭代林区融治集成应用,增设智能感知设备900余路,搭建监测预警模型,处置异常状态537次,侦破案件129起。
(三)完善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制定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涵盖案件办理、证据收集、执法监督等各个方面,确保执法活动有章可循。如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案件交接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无证驾驶案件线索移交工作的通知》,压实执法办案主体责任,规范案件交接工作,确保案件交接有序、高效。从场所硬件、人员配备、运行质效等方面,明确124项案管工作清单,推动派出所案管室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运行,实现执法要素管控在当日,执法问题解决在萌芽,执法责任压实在基层。
(四)加强执法培训,提升执法能力。常态化开展“教科书式执法”创新实践活动,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案例分析等形式,组织民警深入学习法律法规、执法规范,不断提升民警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组织开展法律知识测试、法制实战比武等活动,重点提升县级公安机关所队中层案件审核、新警执法办案能力。认真落实庭审旁听和主办侦查员出庭作证制度,提升民警依法行政、依法办案能力。全年共开展法律知识测试3次,组织各类培训20余次,22人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五)优化政务服务,提升群众满意度。推进市、县两级公安政务服务大厅及车管所“办不成事”反映窗口100%全覆盖,同步向各县市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延伸。完善“就近办”政务服务体系,全市56个派出所通办窗口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入驻率达98%。在市政务服务中心新增办理需查验车辆的机动车业务,通过与司法局合作,办理继承类、人民法院调解、裁定或者判决转让等内容的机动车转让登记业务,打通车辆司法拍卖处置的“最后一公里”。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部分民警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民警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不够准确,执法程序不够规范,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一些瑕疵和问题。尤其是在一些新型违法犯罪案件的办理中,部分民警还存在知识储备不足、应对能力不强的情况。
(二)执法监督还存在薄弱环节。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监督不够全面、不够深入的问题。一些执法监督措施在落实过程中还存在打折扣的现象,对一些执法问题的发现和纠正还不够及时,执法监督的效能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推进办案中心建设,提升执法效能。加快建设市本级政法一体化执法办案中心,推动公、检、法、司等部门实体入驻,探索建立集“拘、审、诉、判”于一体的执法办案“综合体”。
(二)强化执法监督,完善执法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制度,明确执法监督的职责、内容和程序,确保执法监督工作有章可循。加强对执法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的监督,加大对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查处力度,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执法培训,提高民警执法能力。深入推进“全员人才”计划,深化与警察院校的合作,常态开展集中轮训、“红蓝对抗”,培养更多高素质警务专业人才。同时,全面深化从严管党治警,落实层级管理责任,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激励全警担当作为。
衢州市公安局
2025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