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对衢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柯城大队、衢江大队、集聚区大队于2023年7月-2024年2月在执勤执法、事故处理工作中依法扣留的下列逾期未处理的涉案车辆(共计579辆,不含汽车类)予以公告,公告期为三个月。请车辆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在公告期内携带相关手续到相关单位接受处理,逾期仍未接受处理的,本支队将依法对相关车辆进行处置。
特此公告
涉案车辆清单:柯城大队2023年7月-2024年2月可公告车辆数据统计.xls
衢江大队2023年7月-2024年2月可公告车辆数据统计.xls
集聚区大队2023年7月-2024年2月可公告车辆数据统计.xls
衢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