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11 09:25:1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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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了14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4年3月 25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②“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③“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④“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⑤“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⑥“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⑦“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⑧“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设备设置地点

抓拍违法行为

1

衢江南路与双水路路口

①②③④⑤

2

盈川东路-姚家村路口

①②③④⑤

3

盈川东路与九华北大道路口

①②③④⑤

4

G351衢州连接线-九华村路口

①②③④⑤

5

G320国道与兴航路路口

①②③④⑤

6

钱江大道与开化路路口西卡口

⑤⑥⑦

7

兴华路(通荷路至新元路路段)

8

劳动路与通荷路路口

9

花涧樾幼儿园门口路段

10

仙霞中路260号门口路段

11

亭川东路白云小区北门路段

12

双岭南路255号门口路段

13

衢石路53号门口路段

14

绿海路1号门口路段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衢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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