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衢州市区货车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保护道路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衢州市交警支队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充分听取各地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拟定了《关于衢州市区货车禁行区域调整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为促进科学治理、民主集中,提高管理质量,现将公告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12月12日前通过信函、电话或电子邮箱等形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至衢州市交警支队法制大队处(柯城区白云街道亭川西路6号,邮编:324000)
联系人:杨洋
电话:0570-3071003
电子邮箱qzjjzdfzdd@163.com
衢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4年11月12日
关于衢州市区货车禁行区域调整的公告
(征求意见稿)
为优化衢州市区交通组织,在确保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的同时,助力物流保通保畅,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在2022年10月9日发布的《关于调整衢州市区货车禁止和限制通行措施的公告》、2021年1月4日发布的《关于衢州市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禁限行的公告》基础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决定对衢州市区货车限制通行区域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加禁行道路、禁行车辆类型和时间、绕行方案
(一)禁行道路范围:(1) G60高速衢州西出入口。(2)智慧大道-花园中大道-白云北大道-盈川东路。(3)320国道(石华线至麻车里大桥)。(4)航河线(石华线连接匝道至320国道段)、柯城大道(横源塘村-G60柯城互通连接线)(5)九华北大道(盈川东路-万九线)。
(二)禁行时间和车辆类型: 6时至22时,禁止总质量4.5吨以上(含4.5吨)货车通行,其他时段允许通行。
(三)绕行方案:(1)高速绕行:受限制车辆选择高速G60柯城互通、G60衢州东互通、G60衢江互通、G3衢州南互通上下高速。(2)地方道路绕行:南向绕行:沪瑞线(320国道)-石华线(221省道)-物流大道(316省道)、319省道;北向绕行:石华线(221省道)-台小线(351国道)-富衢线(311省道)等绕行。
二、公告执行时间
本公告自2024年XX月XX日24时,正式实施。
三、其他
(一)本公告中的衢州市区是指柯城区、衢江区行政区域范围内。
(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还应适用衢州市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禁限行的公告。
(三)被限制的各类货运车辆在禁限行时段内确有通行需求的,可以通过扫入城口的“货车入城码”或者通过“衢州交警”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自助申领货车入城通行证。
(四)请广大货车驾驶人自觉遵守本公告要求,按照交通标志指示通行。如有违反,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五)本公告由衢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衢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