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了8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3年3月26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②“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③“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④“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⑤“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路口以内的”⑥“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⑦“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 设备设置地点 | 抓拍违法行为 |
1 | 衢州市柯城区柯城大道与航河线路口 | ①②③④⑤ |
2 | 衢州市柯城区柯城大道-柯城互通路口 | ①②③④⑤ |
3 | 衢州市柯城区G351衢州连接线-万田乡路口 | ①②③④⑤ |
4 | 衢州市柯城区G351-沐三村路口 | ①②③④⑤ |
5 | 双岭南路-手牵手幼儿园路段 | ⑥ |
6 | 双岭南路-玫瑰园路段 | ⑥ |
7 | 衢州市柯城区泉井巷西嘉助听器门口路段 | ⑦ |
8 | 衢州市柯城区泉井巷轻食餐饮店门口路段 | ⑦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衢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