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公告 (2023年第3-1期)

发布日期:2023-03-10 10:37:3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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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162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十条之规定,下列机动车驾驶证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原驾驶证公告作废。

衢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3年03月09日

姓名

服务内容

准驾车型

*荣贵

您的驾驶证(330802*4019)在实习期内已记满12分。请于2023-03-31前办理注销业务,逾期未办理的将自动注销。

D

*毅平

您的驾驶证(330824*0918)在实习期内已记满12分。请于2023-03-31前办理注销实习准驾车型业务,逾期未办理的将自动注销。

C1D

*淋翔

您的驾驶证(330881*2115)在实习期内已记满12分。请于2023-04-01前办理注销实习准驾车型业务,逾期未办理的将自动注销。

C1D

*伟

您的驾驶证(330824*6813)在实习期内已记满12分。请于2023-04-05前办理注销实习准驾车型业务,逾期未办理的将自动注销。

C1D

*伟

您的驾驶证(330824*6813)在实习期内已记满12分。请于2022-10-09前办理注销实习准驾车型业务,逾期未办理的将自动注销。

C1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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