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到规定年龄注销驾驶证件公告(2023年第11-1期)

发布日期:2023-11-20 16:53:4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视力保护色: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162号令第七十九条第十项规定,以下机动车驾驶人所持有的准驾车型应当予以注销 ,未按规定注销的,公告其驾驶证件作废。

衢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3年11月17日

姓名

服务内容

准驾车型

*张安

您的年龄将达到70周岁,不再符合所持驾驶证(330602*2597)准驾要求,将被注销。请及时办理注销业务。

C4


分享:
友情链接:
公安部
浙江公安
衢州市政府
办公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