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衢州市公安局2021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22 09:42:1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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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公通字〔2021〕9号


市局机关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经市局党委同意,现将《衢州市公安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各承办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衢州市公安局

2021年3月22日



衢州市公安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承办部门

承办时间

实施计划

1

调整全市公安系统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行政审批服务处

2021年5月底前

1.公众参与。3月-4月,在衢州公安门户网站和衢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安征求意见,向各县(市、区)局和市局相关部门征求意见。

2.合法性审查。4月下旬,由市局法制支队进行合法性审查。

3.集体讨论。5月中旬,报局党委会议集体讨论后作出决定,并按照规定发文实施。

2

修改衢州市区公交专用车道通行管理规定

交警支队

2021年8月底前

1.公众参与。5月底前,在衢州公安门户网站和衢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安征求意见。

2.合法性审查。6月底前,由市局法制支队进行合法性审查。

3.集体讨论。8月底前,报局党委会议集体讨论后作出决定,并按照规定发文实施。

备注:实施计划主要是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要求,决策事项进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环节的具体计划及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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