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注销公告(注销驾驶证未收回公告作废(2021年第2-3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139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相关规定,下列机动车驾驶证依法予以注销或吊销,并公告作废。
衢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1年02月19日
姓名
档案编号
注销时间
注销原因
*云鸿
330800010820
20210219
申请
*新民
33082028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