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最高/实习的准驾车型公告(2021年第2-3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139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之规定,下列机动车驾驶证依法予以注销其最高/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原驾驶证公告作废。
衢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1年02月19日
姓名
原准驾车型
注销后准驾车型
档案编号
徐财华
C1D
C1
330801080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