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公安局关于对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5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11-1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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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洪良代表:

你在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规范小区门口的道路设施的建议》(第154号)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事关千家万户民生实事。2020年,公安交警部门紧紧围绕“防事故、保安全、保民生”工作要求,持续推进“减量控大”“一创一治”“铁拳整治”“一盔一带”“交通安全大会战”等多项工作,完善“联席会议”“领导到场”“事故问责”等制度,突出抓好隐患排查治理、重点车辆监管、路面秩序管控、交通安全宣传等重点工作,全市市级路长制道路排查出隐患点位601处,全部完成整改,提前2年2个月完成全市3210台变型拖拉机淘汰清零,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确保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持续下降,安全形势保持平稳。2020年,全市交通事故死亡285人,同比减少90人,下降24%,降幅全省排名第二。

小区是市区范围内人流密集地,做好小区周边道路交通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防控工作至关重要。根据代表建议,我们开展以下工作:

一、关于小区门口绿化带阻挡行车视线的问题。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CJJ75-97)第4.2.4规定“在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行道树绿带应采用通透式配置。”小区门口绿化带修剪一般由住建局园林部门、物业负责。公安交警部门会进一步加大日常巡逻力度,重点关注小区门口绿化带阻挡视线情况,如发现该情况,及时向园林部门发函,要求加强对小区门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的绿化进行修剪,消除安全隐患。

二、关于清除小区门口疫情防控设施的问题。根据衢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所有村(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原则上保留一个出入口。2020年下半年以来,随着疫情防控形势不断向好,原本封闭的小区出入口已逐步打开,根据代表建议,公安交警部门进一步加大日常巡逻力度,发现小区门口有未撤除的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防疫设施,立即向街道(乡镇)通报,消除安全隐患。

感谢你对衢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你继续为争创四省边际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建好言献好策。


衢州市公安局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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