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稳定就业居住证办理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0-03-0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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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100262800400263055914330881


一、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浙江省行政区域内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适用对象:个人

二、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三、审批依据

《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十六条,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规定申领《浙江省居住证》。前款规定的居住时间自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属于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投资创业、引进人才的,申领《浙江省居住证》不受前款规定限制。

四、受理机构

衢州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派出所(办证中心)

五、决定机构

衢州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派出所(办证中心)

六、数量限制

有数量限制

首次申领《浙江省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或者补领的,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浙江省居住证〉工本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7〕21号)规定》缴纳20元/证的工本费。

七、申请条件

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的,申领《浙江省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相片、就业证明材料。

八、禁止性要求

无禁止性要求

九、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详细要求

必要性及描述

出具单位

备注

居民身份证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有效期内

必要

政府部门核发


相片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白底正面免冠彩色电子证件照片

必要

申请人自备


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载明在居住地参加社会保险及缴纳流水记录

非必要

政府部门核发


营业执照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固有式样

非必要

政府部门核发


劳动合同

原件或复印件

载明合同签订时间、有效期限等内容

非必要

申请人自备


农林(渔)业承包合同(协议)

原件或复印件

载明合同(协议)签订时间、有效期限等内容

非必要

申请人自备


十、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现场窗口申请

联系电话:

0570-3890152

办公地址: 衢州市行政服务中心(衢州市柯城区白云街道花园东大道169号)3楼F厅18-23号窗口;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派出所窗口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1.提交申请:申领人提交 相关证明材料,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居住信息等。

2.受理:受理机关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和信息进行初审。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告知申领人并说明理由。

3.审核审批:对符合申领条件的,予以审核审批。

4.制证:对通过审批的数据予以制证。

5.送达:在窗口领证或通过快递到付送达。

十二、办理方式

公安窗口、浙江政务网、浙里办APP

十三、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15天 

承诺期限:

3工作日

时限说明:通过申请快递领取证件,7个工作日送达。;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减免说明

签注免费。首次申领《浙江省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或者补领的,缴纳证件工本费20元/证(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浙江省居住证〉工本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7〕21号))

首次申领《浙江省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或者补领的,缴纳证件工本费20元/证

签注免费。首次申领《浙江省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或者补领的,缴纳证件工本费20元/证(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浙江省居住证〉工本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7〕21号))


 

十五、审批结果

《浙江省居住证》

十六、结果送达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快递送达

十七、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十八、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0570-3890152

十九、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投诉:0570-12345或12345投诉热线

网上投诉:http://zxts.zjzwfw.gov.cn

二十、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衢州市行政服务中心(衢州市柯城区白云街道花园东大道169号)3楼F厅18-23号窗口

办公时间:夏季工作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春、秋、冬季工作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

二十一、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电话查询:0570-3890152

网上查询:bsjd.zjzwfw.gov.cn

二十二、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次数说明:选择上门办理、全程网办和网格约办都是零跑腿。如申请人自愿选择窗口受理,则在服务窗口,申领人填写《<浙江省居住证>申领(签注)表》(申请邮政快递寄送证件的填写《省内邮政快递<浙江省居住证>申领表》),提交本人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相片,就业、居住或者就读的证明材料。材料齐全,出具回执。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附录1 合法稳定就业居住证办理流程图

 

附录2 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

 材料空白表、示例表,请在“申请材料”中单独下载打印

附录3 常见问题解答

合法稳定就业居住证办理服务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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