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139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之规定,下列机动车驾驶证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原驾驶证公告作废。
衢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0年10月19日
姓名 | 服务内容 |
周国宝 | 您的驾驶证(362326*4815)实习期内截至2020-09-29,记满12分,将被注销。请在本通知后30日内办理注销业务,否则公告注销的驾驶证作废。 |
吴剑鹏 | 您的驾驶证(330825*2937)实习期内截至2020-09-30,记满12分,将被注销。请在本通知后30日内办理注销业务,否则公告注销的驾驶证作废。 |
卢林刚 | 您的驾驶证(522425*8499)实习期内截至2020-10-09,记满12分,将被注销。请在本通知后30日内办理注销业务,否则公告注销的驾驶证作废。 |
王启航 | 您的驾驶证(330825*6510)实习期内截至2020-10-09,记满12分,将被注销。请在本通知后30日内办理注销业务,否则公告注销的驾驶证作废。 |
翁嘉嘉 | 您的驾驶证(330821*5711)实习期内截至2020-10-14,记满12分,将被注销。请在本通知后30日内办理注销业务,否则公告注销的驾驶证作废。 |
刘莹 | 您的驾驶证(330822*4521)实习期内截至2020-10-09,记满12分,将被注销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请在本通知后30日内办理换证业务,否则公告注销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 |
陈承忠 | 您的驾驶证(330822*0315)实习期内截至2020-10-15,记满12分,将被注销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请在本通知后30日内办理换证业务,否则公告注销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