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2020年第10-1期)

发布日期:2020-10-20 14:20:3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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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139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之规定,下列机动车驾驶证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原驾驶证公告作废。

                                衢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0年10月19日

姓名

服务内容

周国宝

您的驾驶证(362326*4815)实习期内截至2020-09-29,记满12分,将被注销。请在本通知后30日内办理注销业务,否则公告注销的驾驶证作废。

吴剑鹏

您的驾驶证(330825*2937)实习期内截至2020-09-30,记满12分,将被注销。请在本通知后30日内办理注销业务,否则公告注销的驾驶证作废。

卢林刚

您的驾驶证(522425*8499)实习期内截至2020-10-09,记满12分,将被注销。请在本通知后30日内办理注销业务,否则公告注销的驾驶证作废。

王启航

您的驾驶证(330825*6510)实习期内截至2020-10-09,记满12分,将被注销。请在本通知后30日内办理注销业务,否则公告注销的驾驶证作废。

翁嘉嘉

您的驾驶证(330821*5711)实习期内截至2020-10-14,记满12分,将被注销。请在本通知后30日内办理注销业务,否则公告注销的驾驶证作废。

刘莹

您的驾驶证(330822*4521)实习期内截至2020-10-09,记满12分,将被注销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请在本通知后30日内办理换证业务,否则公告注销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

陈承忠

您的驾驶证(330822*0315)实习期内截至2020-10-15,记满12分,将被注销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请在本通知后30日内办理换证业务,否则公告注销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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