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物证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管理工作;负责市局物证鉴定所和司法鉴定中心建设;负责组织部分重特大案(事)件的现场勘查和复查,承担刑事技术的科学研究和各类物证的检验鉴定;负责刑事伤情鉴定工作;为全市公安刑侦部门提供技术、情报和信息等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