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衢州市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略)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市公安局设21个职能处室队和政治部,下辖柯城、衢江、经济开发区、柯山四个分局;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衢州市公安局预算包括:衢州市公安局本级、衢州市公安局柯城分局、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衢州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衢州市公安局柯山分局、衢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衢州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服务中心共7家单位预算。
二、衢州市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衢州市公安局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4333.85万元、专户资金收入221.46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667.5万元、其他收入8990.12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88.12万元、上年结转1334.63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5825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30.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47.61万元。2018年收支总预算65635.68万元。
(二)关于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65635.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4333.85万元,占82.78%;专户资金221.46万元,占0.3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667.5万元,占1.02%;其他收入8990.12万元,占13.7%;附属单位上缴补助88.12万元,占0.13%;上年结转1334.63万元,占2.03%。
(三)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65635.68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公共安全支出5825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4030.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47.61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经费支出37407.6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6765.61万元,项目支出21462.44万元。
(四)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类)46975.32万元,占86.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020.20万元,占7.4%;住房保障支出3338.33万元,占6.14%。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37917.65万元,主要用于市公安局机关和下属公安分局的基本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149.85万元,主要用于市公安局机关和下属公安分局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治安管理(项)1602.69万元,主要用于维护全市社会治安秩序的项目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刑事侦查(项)671.5万元,主要用于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及刑事案件侦破等办案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禁毒管理(项)105.7万元,主要用于侦破涉毒案件以及市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的项目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道路交通管理(项)3964.57万元,主要用于指导、监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等的项目支出。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反恐怖(项)2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各类反恐怖工作等项目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网络运行及维护(项)20万元,主要用于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管等项目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拘押收教场所管理(项)341.1万元,主要用于看守所、拘留所运行管理的项目支出。
(10)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573.86万元,主要用于公安信息网络的维护及更新的项目支出。
(1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608.4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公安业务工作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支出(项)378.09万元,主要用于退休干部职工工资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601.5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额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040.61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338.33万元,主要用于市本级公安机关按照国家政策为民警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3341.6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7407.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付学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公用经费6765.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六)2018年政府行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衢州市公安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市外事侨务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8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5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出境追逃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33.82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考核检查及各县(市、区)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工作用餐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43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424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巡逻摩托车、电瓶车,防爆突击车及PTU巡逻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0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执法执勤用车到使用年限需更新,需新增防爆突击车和PTU巡逻用车。
二、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